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9,832.35万元,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该项目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位于天津市,采用“巴顿甫生物反应池+MBR膜车间”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A标准。
该项目旨在解决现有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临时应急处理设施老化问题,将15万立方米/日的临时应急处理能力搬迁至新厂预留用地。项目总工期预计24个月,建成后特许经营期限至2043年12月31日,其中运营期约16年。根据此前与天津市水务局签署的备忘录,本项目暂定按照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2.13元/吨的单价执行。
公司表示,该项目属于公司主业范围,实施后可有效消除现有设施老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提升污水处理系统抗冲击负荷能力,符合公司“深耕天津”的战略宗旨,有利于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及收益水平。公司同时提示,项目实施存在手续办理、建设及运营等风险,但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运营能力和项目管理经验,有信心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