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139.HK)今日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已正式核准李春先生担任该行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任期自2025年12月4日(即资格核准日)起,至该行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李春还将担任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其个人简历及其他须披露信息已于该行2025年6月6日发布的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函中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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