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企业有限公司(00616.HK)发布补充公告,对12月9日公布的配售协议作进一步说明。
根据公告,配售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或双方书面协定的更晚日期)。承配人不得在2026年4月22日前出售任何配售股份。
此次配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集团未来一至两个月的一般营运资金,具体用途为:约6%用于支付专业费用;约35%用于支付员工薪金;约59%用于支付公用事业费用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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