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晨鸣纸业(01812.HK)公告宣布,于2025年12月15日,湛江晨鸣纸品有限公司(湛江晨鸣纸品,作为目标贷款的卖方)、香港晨鸣(作为目标股权的卖方)及买方寿光市晟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与香港晨鸣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股权及目标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33.36亿元。
公告指出,根据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香港晨鸣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收购目标公司1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目标公司2青岛晨鸣纸制品销售有限公司的25%股权及目标公司3上海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25%股权;及湛江晨鸣纸品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收购目标公司1应付湛江晨鸣纸品的贷款,账面值为人民币22.63亿元,即湛江晨鸣纸品于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日期前为支持目标公司1日常营运而向目标公司1提供的资金。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1由香港晨鸣全资拥有;目标公司2由目标公司1及香港晨鸣分别拥有75%及25%;及目标公司3由目标公司2及香港晨鸣分别拥有75%及25%。
为聚焦核心职责及主营业务,本公司拟透过出售目标公司股权及贷款,剥离所有于其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资产。出售事项符合本公司整体发展策略,并将改善资产负债架构,盘活现有资产及使本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业。此举将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及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买方(一间由寿光市财政局成立的全资国有企业)具备良好信誉及强大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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