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集团有限公司(00924.HK)公告,独立非执行董事方丽华女士因个人事务及其他业务承担,已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6年1月5日起生效。方女士确认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
方女士辞任后,公司董事会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董事会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上市规则第3.21条:审核委员会须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企业管治守则第B.3.5条:提名委员会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公司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在三个月内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以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管治要求,并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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