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2月3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42.HK)就一起重大诉讼案件发布进展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法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源于一笔1997年的历史借款,涉及原告辽宁信托投资公司与被告东北电气于2005年6月1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原告主张该协议无效,并要求公司返还本金3,152.33万元及相应利息。
此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9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前述《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并判令公司支付折价补偿款3,152.33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本次二审(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终审判决结果,公司预计需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与本案相关的补偿款及利息合计约6,397万元(其中本金约3,152万元,截至2025年末利息约3,245万元),准确财务处理将以经审计的年度业绩公告为准。目前,该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后续影响有待法院执行裁定确定。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表示正在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