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606.HK)2月27日(交易时段后)发布公告,披露出租人与喀什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公告,国银金租作为出租人,同意以代价14亿元人民币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水电站发电设备),并同意将该等设备出租予承租人,租期为300个月。租金由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构成,租赁本金与转让价款一致,租赁利息总额约7.18亿元人民币,由承租人于租赁期内按季分期支付。
租赁物的总价值依据设备采购成本、工程建安成本,经公司内部评估流程后确定合计约16.04亿元人民币。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名义价格人民币100元的代价购回租赁物。
公告披露,深圳市兆恒实业有限公司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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