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创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02788.HK)发布公告,于2026年3月17日,本公司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新材)订立产品及服务采购及设备租赁框架协定,期限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产品及服务采购及设备租赁框架协定,本集团将向创新新材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铝卷、电缆、原辅材料及劳务服务,以及向创新新材及╱或其附属公司租赁设备,包括熔铸设备。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采购产品及服务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80百万元,租赁设备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百万元。公告披露,于本公告日期,创新新材分别由创新集团及崔立新先生持有30.08%及14.40%权益,而创新集团由非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之一崔立新先生控制,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创新新材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有关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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