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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中国(00298.HK):就社交平台诽谤文章发布声明,称相关指控毫无根据

新时空 · 2026/04/10 17:22 · 林叙然
新时空讯:庄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00298.HK)发布自愿性公告,就中国多个社交媒体平台持续发布的诽谤性文章作出回应。董事会强烈谴责相关文章,指出内容主要重复过往已被法院驳回或撤回的民事指控,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及董事声誉。

新时空讯:庄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00298.HK)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自愿性公告,就社交媒体平台上的诽谤文章作出回应。

公司注意到,自2021年11月起,中国多个社交媒体平台持续发布多篇诽谤性质文章,内容包含对该公司、庄绍绥先生、庄家彬先生及/或集团的贬损言论,主要重复周女士过往多年向中国法院提出的各项民事指控,而这些诉讼均已被驳回或缺乏理据。董事会强烈谴责相关文章的发布,认为其出于恶意对相关人士及集团造成困扰与骚扰。

公告回顾了自2004年以来与该等股东的纠纷历史,包括股东分歧、法人代表变更、公章纠纷、民事起诉等事项。相关民事起诉已由周女士主动撤回,多项法院裁决中,法院对周女士提交的若干文件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或认定与生效判决事实不符。

公司已在过去三年向社交媒体平台运营商要求移除相关文章,并向监管互联网内容的政府机关作出正式投诉,但诽谤文章仍被转载及广泛发布。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以就诽谤文章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包括民事及刑事诉讼)。

董事会重申,除长沙集团外,本集团及任何董事概无与该等股东进行任何投资;过去多年,集团一直遵守相关监管、财务及税务法律;周女士过往提出的所有民事指控完全毫无根据,均被驳回或自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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