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中港石油有限公司(00632.HK)于2026年5月11日发布自愿性公告,披露延长有关合作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公告显示,诚如此前公告所披露,本集团将于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三个月的独家期内对目标油田进行尽职审查,并已延长三个月至2026年5月9日(第一次延期)。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尽职审查并就合作项目的条款及条件进行磋商,双方于2026年5月11日订立谅解备忘录增编,将谅解备忘录期间延长六个月至2026年11月9日(第二次延期)。
除上述延长外,谅解备忘录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惟谅解备忘录项下的排他性条款已终止,于第二次延期期间及之后不再适用。
谅解备忘录仅载述双方对潜在合作项目的意向,对双方并无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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