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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电子(01070.HK):与索尼修订合资协议,为索尼认沽期权设1000亿日元总行使价上限

新时空 · 2026/05/11 21:36 · 吴泽宇
新时空讯: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01070.HK)公告称,于2026年5月11日,TTE Corporation与索尼订立修訂协议,为所有三个批次索尼认沽期权的认沽价总额设定上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1,000亿日元(约合49亿港元)。同时,控股股东T.C.L.实业(香港)向索尼出具付款承诺函,承诺承担超出上限部分的付款责任,本集团无须就该付款承诺向控股股东作出任何偿付。

新时空讯: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01070.HK)于2026年5月11日发布公告,披露与索尼在家庭娱乐领域达成战略合作的修订协议及其他补充资料。

根据修订协议,TTE Corporation与索尼就此前达成一致的合资协议作出修订,为所有三个批次索尼认沽期权的认沽价总额设定上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1,000亿日元(约合49亿港元)。总行使价上限由本公司与索尼经公平磋商后釐定,考虑了新公司的预计收入及EBITDA、全球电视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除该变更外,交易框架协议及合资协议的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同时,为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索尼出具付款承诺函,承诺倘各批次索尼认沽期权的认沽价金额超出总行使价上限,T.C.L.实业(香港)须向索尼支付等额超出部分的金额。本集团无须就该付款承诺向控股股东作出任何偿付,亦无需以任何资产作出担保。

关于家庭娱乐业务的估值,本公司与索尼参考了5家上市可资比较公司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平均EV/EBITDA倍数(约6.0倍),并考虑缺乏市场流通性折让(平均约20.8%)及业务多元化等因素后,最终将EV/EBITDA倍数定为约4.7倍。家庭娱乐业务的股权价值约为725.45亿日元,交易对价约为753.99亿日元(约合36.87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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