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翰思艾泰生物医药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3378.HK)于2026年6月24日公告,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的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的分配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在内的全体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东持有的股份及基石投资者均需受禁售期限制,控股股东及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禁售期限将于2026年12月22日届满;基石投资者禁售期限将于2026年6月22日届满。
近日,本公司接获全体控股股东的通知,据此,控股股东承诺自原禁售期届满日期至其后的12个月的延长禁售期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彼等各自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本公司接获部分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东及基石投资者的通知,据此,部分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东承诺自原禁售期届满日期至其后的6个月的延长禁售期期间,部分基石投资者承诺自原禁售期届满日期至其后的7个月的延长禁售期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彼等各自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具体持股信息及延长禁售安排详情如下:蔡张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5,300,000股股份)、武汉市翰思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045,070股股份)、翰思生物医药(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7,793,640股股份)均承诺自原禁售期届满日期起至2027年12月22日(包含当日)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彼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北京龙磐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2,860,470股股份)、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430,230股份)、杭州泰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562,050股股份)、西藏龙磐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195,620股股份)、海南扬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24,080股股份)、Yangtze Investment (HK) Limited(持有779,940股股份)、Lapam Capital HK Co., Limited(持有596,040股股份)均承诺自原禁售期届满日期起至2027年6月22日(包含当日)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彼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春雷资本有限公司(持有125,000股股份)及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其最终客户(鲲洋)(即鲲洋新格局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承诺自原禁售期届满日期起至2027年1月22日(包含当日)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彼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认为,禁售期延长表明前述股东对本公司的未来前景、核心技术实力及长期价值充满信心。前述股东亦将持续审阅本公司业绩,且或将基于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考虑进一步延长禁售期。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