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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合控股(01662.HK):成立合营企业并订立设备采购协议,涉资约8320万港元

新时空 · 2026/07/07 08:49 · 陈博远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义合控股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义合环球与合营伙伴成立合营企业,持股51%,并订立设备采购及安装协议,代价约人民币7170万元(约港币8320万元),以开展利用飞灰及其他工业废料生产环保建材产品的业务,服务费按每月最低4166吨飞灰加工量、每吨400元人民币计算,期限至2036年12月31日。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义合控股(股份代号:1662)公布,于2026年7月6日(交易时段后),其全资附属公司义合环球与合营伙伴及合营公司订立股东协议。据此,义合环球将认购合营公司5,100股股份,代价为港币510,000元,合营伙伴将认购4,900股股份,代价为港币490,000元。合营公司将由义合环球持有51%权益,合营伙伴持有49%权益,其财务报表将并入本集团财务报表。

同日,合营附属公司A(合营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承包商及营运商就业务订立设备采购及安装协议,合营附属公司A及营运商委聘承包商进行设备采购,代价约为人民币71,700,000元(相当于约港币83,200,000元)。设备采购计划预期于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完成。

根据股东协议,合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开展业务,即(i)就利用飞灰及其他工业废料生产环保建材产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机械及设备;及(ii)透过合营集团上述技术服务所生产之再生材料建材的分销。合营附属公司A及合营附属公司B与营运商订立飞灰回收技术服务协议,合营附属公司A同意向营运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及机械及设备,营运商同意支付服务费,期限直至2036年12月31日。营运商承诺每月至少收集及加工约4,166吨飞灰,平均服务费为每吨人民币400元。

此外,合营伙伴最终实益拥有人及专利拥有人韩先生与合营附属公司B订立专利许可协议,授予独家许可使用有关专利,期限直至2036年12月31日。由于股东协议及设备采购及安装协议均为开展业务之目的而订立,该等交易按合并基准计算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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