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北京控股有限公司(00392.HK)7月14日公告,鉴于与财务公司之间目前执行中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8月27日到期,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与财务公司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9年8月27日止。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会向集团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方面,财务公司为集团开立存款账户,集团可遵循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该等账户。财务公司提供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等多种存款类型,其适用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执行,且该等利率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类条件。
贷款服务方面,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许可范围内,为集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供支援,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并提供贷款服务。相关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且该等利率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贷款方所提供的同类条件。
其他金融服务方面,财务公司将为集团提供资金结算、资金跨境服务,亦可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除结算服务免费提供外,财务公司向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时所收取的服务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相关服务费标准,该服务费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类条件。
有效期内最高每日存款金额(含应计利息)的年度上限如下:2026年8月28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25亿元;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25亿元;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25亿元;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8月27日为人民币125亿元。
在厘定上述建议年度上限时,公司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集团过往在财务公司的最高每日存款余额;集团的现金流及可动用现金;集团未来的现金流及现金状况;集团往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于公告日期,北控集团及其所属公司持有公司约62.23%股权,而北控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不包括集团及北控水务集团)及集团分别持有财务公司约48.52%及约44.79%股权。据此,根据上市规则北控集团是公司的关连人士,财务公司是北控集团的联系人,财务公司被视为公司的关连人士,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存款服务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由于该比率同时超过25%,该项服务亦构成公司的主要交易,须另行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贷款服务由于按一般商业条款制订且集团不需要提供资产抵押,构成关连人士为集团提供的财务资助,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0条可获全面豁免。其他金融服务由于预期费用总额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低于最低豁免水平,可获全面豁免。
由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武捷思先生、林海涵先生、杨孙西博士及陈曼琪女士组成了独立董事委员会,并会就《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提供存款服务的条款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公司已聘请道勤资本为独立财务顾问,并会就《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提供存款服务的条款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建议。
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由独立股东审议《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存款服务的建议年度上限。由于北控集团在该协议及相关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其及其紧密联系人须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有关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函将于2026年8月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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