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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疆(02432.HK):澄清宋某不实言论,非创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系员工股权激励争议

新时空 · 2026/07/22 07:43 · 孙佳怡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432.HK)发布自愿性澄清公告,回应近期有关宋某就其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越疆合伙财产份额的不实言论。公告澄清,宋某并非公司创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来自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离职后公司有权回购其激励份额。公司表示该事项为员工持股平台内部争议,不影响公司股权清晰及控股稳定性。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432.HK)于2026年7月21日发布自愿性澄清公告,就近期有关宋某的不实言论进行澄清。

公告主要澄清四方面内容:一是宋某并非公司创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公司由刘培超等六人于2015年7月成立,宋某于2017年10月入职。二是宋某通过受让取得越疆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来自员工股权激励计划,2019年5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三是依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宋某2021年3月离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人有权回购其持有的激励份额。四是越疆合伙转让所持公司股权及调整内部财产份额比例合法合规,《关于越疆合夥变更的说明函》系沟通性文件,并非确权性文件。

司法方面,公司于2023年11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宋某的员工股权激励自其离职之日失效,后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相关争议属仲裁管辖范畴驳回起诉。截至A股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与宋某相关的未决诉讼或仲裁。

公司表示,该事项为员工持股平台越疆合伙的内部争议,不影响公司股权清晰及控股稳定性,不会对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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