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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腾集团(02011.HK):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被告需赔偿60万元

新时空 · 2026/07/24 17:22 · 孙佳怡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进腾集团(02011.HK)7月24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专利侵权案被告败诉,维持原判,被告需赔偿60万元。公司称该判决不影响财务状况。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7月24日,进腾集团有限公司(02011.HK)发布自愿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就相关专利侵权诉讼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原判。被告须停止制造、销售及要约销售侵犯相关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向原告连带支付经济损失赔偿5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合计60万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再行上诉。

公司表示,该最终判决及赔偿支付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业绩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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