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26日,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868)及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968,作为信义能源的控股公司)发布联合自愿公告,建议中国上市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推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公告显示,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项目(信义能源新能源REIT)为拟根据中国适用法律法规成立的投资基金,持有目前由信义能源拥有及运营的选定太阳能发电场项目,拟于中国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惟须获得香港及中国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及豁免。就成立信义能源新能源REIT及建议中国上市而言,选定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将出售予或注入信义能源新能源REIT。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第15项应用指引),成立信义能源新能源REIT及建议中国上市构成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作为信义能源的控股公司)的一项分拆交易及须予公布交易,两公司将就相关事项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及中国适用法律法规的适用规定,并于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提示,建议中国上市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进行,并须受限于股票市况以及香港和中国的监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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