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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01359.HK):拟派境外优先股股息8,311万美元并全部赎回,赎回获监管无异议

新时空 · 2026/08/31 17:28 · 孙佳怡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31日,中国信达(01359.HK)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将派发股息83,111,111.11美元(实际支付74,800,000.00美元,公司承担税费8,311,111.11美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2日、股息支付日为2026年11月3日;公司同时拟于2026年11月3日全部赎回境外优先股,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异议。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359)公告,公司于当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同时宣布拟于2026年11月3日全部赎回境外优先股。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境外成功发行金额为17亿美元的境外优先股。

公告显示,本次股息派发方案要点包括:计息期间自2025年11月3日(含该日)至2026年11月3日(不含该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2日,股息支付日为2026年11月3日;境外优先股条款与条件确定的初始股息率为4.4%(税后股息率,即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公司将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83,111,111.11美元,其中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74,800,000.00美元,按税务法规和境外优先股条款与条件,公司将承担相关税费8,311,111.11美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公司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赎回方面,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赎回境外优先股的议案,同意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于2026年11月3日全部赎回境外优先股。近日公司收到金融监管总局覆函,金融监管总局对本次赎回无异议。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公司拟于2026年11月3日全部赎回境外优先股,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境外优先股发行文件的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办理其他申请手续,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之日,CCB Nominees Limited作为代持人,是唯一登记在册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向代持人付款或按其指示进行付款,即视为已经履行公司就境外优先股支付股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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