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9月15日,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976)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发出的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批准原告李先生撤回其针对涂先生及齐合天地金属提出的起诉。
公告指出,该起诉讼涉及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公司此前已于2026年7月31日就针对齐合天地金属的执行裁定书作出公告。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股份买卖方面,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以待履行复牌指引。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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