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2026年9月23日(交易时段后),中原建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9982.HK)公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原(亚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中财和锐及CBN以及目标公司连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有条件收购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合共25%(即2,500股普通股,其中中财和锐出售1,275股、占12.75%,CBN出售1,225股、占12.25%),代价为100,000,000港元,其中13,725,490.20港元以现金结付,余下通过按每股代价股份0.08港元配发及发行1,078,431,373股代价股份支付。
公告显示,代价股份相当于公司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4,638,617,028股的约23.25%,及经发行代价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8.86%,总面值10,784,313.73港元;发行价0.08港元较股份购买协议日期收市价每股0.091港元折让约12.1%,较紧接协议日期前五个连续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每股0.0964港元折让约17.0%。代价股份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特别授权后方可配发及发行,公司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该等股份上市及买卖。
本次收购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主要交易(适用百分比率25%或以上但全部低于100%),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载有股份购买协议、目标集团财务资料、备考财务资料及估值报告等内容的通函,预期于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提供予股东。完成须待先决条件达成,完成后目标公司不会成为公司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亦不会综合计入公司财务报表;收购事项未必一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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