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2026年10月6日,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11)就收购宁夏天平博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刊发第三份补充公告:代价由人民币80,382,640.20元调整至人民币71,928,735.18元,减少约人民币8.45百万元或10.5%,该调整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后同意。
公告披露三项调整原因:其一,行业及市场不确定性——宁夏电力现货市场持续结算运作及国家层面容量电价机制等政策改革后,公司预测标的公司总收入将减少约人民币5.42百万元,各方同意下調第一期款项至人民币5百万元;其二,宁夏佳洋的营运及融资能力——其需筹措资金满足营运需求,双方同意下調第二期款项至人民币1.70百万元;其三,标的公司整体状况——深入尽职审查发现宁夏佳洋未能就涉及金额约人民币1.75百万元的若干项目场地事宜作出满意整改,各方同意将第三期款项下調约人民币1.75百万元。
董事认为经调整代价公平合理:经调整代价较标的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的未审计净资产人民币83,554,253.15元折让约13.9%(市账率约0.86倍),而公司识别的八项可资比较交易市账率介乎85.50%至137.00%,其中于114号通知颁布后完成的交易对净资产折让通常介乎3.17%至14.50%。
截至公告日期,交割已落实,公司已支付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款项及一笔约人民币8.58百万元的款项(相当于标的公司于签署宁夏买卖协议后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经调整代价约人民币71.2百万元已支付予宁夏佳洋,而余额约人民币0.75百万元(即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将于收回后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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