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2日(交易时段后),武汉有机(02881.HK)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武汉有机与双虎涂料订立资产转让协议,据此武汉有机同意出售、双虎涂料同意收购处置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50,365,635.41元;于完成事项后,武汉有机与双虎涂料亦将终止租赁协议,集团不会就租赁终止收取任何独立代价或补偿。
公告显示,处置资产包括位于中国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二路1号、用于树脂车间、中间罐区及其附属设施的107台机器及设备,其中包括MVR蒸发设备、DCS设备、工业防爆平台秤及相关生产及附属设备;处置事项不包括土地或厂房。代价包括转让价格人民币44,571,358.77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794,276.64元,乃经公平协商后参考估值报告所载于2026年7月31日(估值日期)的评估净值人民币44,571,358.77元确定,估值师采用成本法下的重置成本法。双虎涂料须以现金分五期支付,分别为人民币3,000,000.00元、6,000,000.00元、9,000,000.00元、12,000,000.00元及20,365,635.41元,付款期于完成事项后约四个月届满。该等交易的实施及完成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公告指出,根据2025年3月26日公告,双虎涂料向武汉有机出租树脂车间物业(土地面积10,890平方米、厂房面积10,146平方米)及中间罐区(土地面积8,431.5平方米),租期十年,自2025年7月14日至2035年7月13日,月租金人民币186,597.25元(含税);租赁协议将自完成事项起终止。按处置资产未经审核综合账面金额人民币43,804,982.75元计算,并计及估计税项及交易开支约人民币695,313.20元后,集团现时预期确认约人民币71,062.82元的收益;就租赁终止,预期终止确认约人民币14,521,406.38元的使用权资产及约人民币14,971,422.54元的租赁负债,估计产生额外约人民币450,016.15元收益。经扣除适用税项及交易开支后,处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人民币398,625.42元,拟用于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公告指出,由于有关处置事项及租赁终止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达5%或以上但全部低于25%,该等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于公告日期,双虎涂料由公司非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高雷先生的父亲高元坤先生间接拥有80%、非执行董事申英明先生间接拥有20%,故双虎涂料为高雷先生的联系人及公司关连人士,该等交易构成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高雷及申英明于合共62,688,552股股份(约占已发行股本67.19%)中拥有权益,其各自联系人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由廖启宇、刘钟栋博士及袁康博士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成立,软库中华香港证券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董事会认为,交易可让集团优化资产配置,将管理及财务资源集中投放于核心精细化工产品及其他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