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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傳奇(06683.HK):擬以每股7.20港元配售最多7500萬股,折價約19.91%

新時空 · 2025/11/13 10:41 · 作者:孙佳怡
巨星傳奇(06683.HK)於2025年11月13日宣佈,公司、賣方及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及認購協議,配售代理同意按盡力基準促使買方按配售價(即每股股份7.20港元)購買配售股份,即最多7500萬股股份。

20251113日,巨星傳奇(06683.HK)公告宣佈,於20251113日,公司、賣方及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及認購協議,據此,(a)賣方同意委任配售代理為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同意按盡力基準促使買方按配售價(即每股股份7.20港元)購買配售股份(即最多7500萬股股份,包括先舊後新出售股份及Magic Express股份);(b)先舊後新賣方有條件同意認購,而公司有條件同意按認購價(相等於配售價)向先舊後新賣方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即最多5449.8萬股股份)

假設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配售股份數目將相當於: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8.36%;及於認購事項完成後經擴大已發行股份總數約7.88%(假設除發行認購股份外,於本公告日期至認購事項完成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將無變動)。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7.20港元較1112日收市價每股股份8.99港元折讓約19.91%

於本公告日期,賣方(即先舊後新賣方及Magic Express)分別持有9965.1萬股股份及2052萬股股份(分別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1.11%2.29%)Magic Express於公司的持股量將由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29%減至配售事項完成後的零。

假設先舊後新出售股份獲悉數配售,認購事項的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凈額預期將分別為3.924億港元及3.693億港元。所得款項凈額擬按以下方式使用:約67.70%用於舉辦國際知名藝人演唱會及展覽成本;16.25%用於創建獨有的明星IP及相關IP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與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嶄新IP簽約合作)成本;6.06%用於研發及採購食品及飲品產品成本;9.99%用於集團壹般營運資金及壹般企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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