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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聯交所對澳亞集團(02425.HK)及相關董事、高管採取紀律行動

新時空 · 2026/05/08 17:55 · 孫佳怡
新時空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於2026年5月8日刊發紀律行動聲明,譴責澳亞集團有限公司(02425.HK)及多名現任與前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原因是該公司在2022年上市申請過程中,向聯交所提交的盈利預測備忘錄(含過時數據)與其當時掌握的內部實際營運資料嚴重不符,且未及時更新。

新時空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於2026年5月8日發布紀律行動聲明,對澳亞集團有限公司(02425.HK)、六名董事及兩名高級管理層成員採取制裁措施。

澳亞集團從事乳制品業務,於2022年12月30日上市。然而,其於2023年3月1日公布的2022財政年度經審核全年業績,純利較其上市申請時提交的《利潤及營運資金預測備忘錄》(第12版)所載資料減少了約4,240萬美元(即較預測低64.4%)。造成短缺的主要因素包括飼料成本上升、配套業務收入減少及融資成本增加。

上市科調查發現,在聯交所審理該公司上市申請的過程中,盡管公司後續取得了更新的內部資料(如10月及11月的內部管理報告顯示飼料成本高漲、經營轉差),但其提交的預測備忘錄多個後續版本仍沿用過時數據(如未獲更新的奶牛飼料成本假設及2022財年預測純利數據),且未在聯交所問詢下作出相應更新。公司承認在編制預測備忘錄時,未核對當時最新的財務表現,且若幹根本假設缺乏合理支持。

聯交所裁定,該公司違反了《上市規則》第9.11A條。聯交所對以下人員作出譴責或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澳亞集團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Edgar Dowse Collins先生(牽頭上市申請,負責監督預測備忘錄)、前CFO兼高級管理層陳遠先生(領導財務團隊編制預測備忘錄)、現任執行董事兼主席陳榮南先生、現任執行董事楊庫先生、前執行董事兼現任非執行董事高麗娜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泮先生、前非執行董事平田俊行先生、前財務總監兼高級管理層孫立志先生(協助陳遠先生,批準部分修訂版)。

此外,聯交所指令:陳榮南先生、楊庫先生、高麗娜女士及張泮先生須於90天內完成17小時關於監管及法律議題、《企業管治守則》及《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平田俊行先生日後若再獲任聯交所上市公司董事,須先完成上述17小時培訓。

上市委員會裁定,Collins先生作爲獲董事會授權負責預測備忘錄事宜的代表,未能履行應有的技能、謹慎和勤勉責任,盲目依賴下屬而未獨立核實數據,且在知悉經營惡化的情況下未採取行動更新預測。陳遠先生及孫立志先生作爲高級管理層,未能促使公司遵守規則,其不作爲導致了公司違規。相關董事(陳榮南、楊庫、高麗娜、張泮、平田)則未能以應有技能及謹慎行事,集體放任提交過時預測,過度被動依賴匯報而未能主動審閱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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