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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轈控股(01872.HK):附屬公司與杭州華深網絡訂立諒解備忘錄,拓展AI梳線上銷售渠道

新時空 · 2026/06/23 20:42 · 吳澤宇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冠轈控股(1872.HK)公告,其附屬公司深圳Groland與杭州華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擬建立長期戰略合作共同開發Groland產品系列線上銷售渠道,業務夥伴將提供直播營運、KOL合作、品牌營銷、私域流量管理及電商數據分析等服務,雙方設定2026年GMV目標爲2000萬元、2027年爲1億元,若業務夥伴季度實際已結算GMV低於目標70%或2026年總額低於1400萬元深圳Groland可單方面終止;雙方承諾於30日獨家期內完成正式合作協議磋商,期內業務夥伴不得就AI梳及其耗材的線上電商營運與第三方磋商,董事會認爲合作將加快商業化進程並降低市場進入風險。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冠轈控股有限公司(1872.HK)於2026年6月23日刊發自願公告,披露有關建議與業務夥伴合作之諒解備忘錄。

Groland Health Technology Co., Ltd(「深圳Groland」)與杭州華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業務夥伴」)訂立一份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諒解備忘錄」)。諒解備忘錄載列訂約方有意建立長期策略合作關系,以共同開發線上銷售渠道及提升「Groland」產品系列於中國市場的品牌知名度。

根據諒解備忘錄,業務夥伴承諾利用其平臺及數字營銷專長,向深圳Groland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統籌直播營運以及與關鍵意見領袖(KOL)及網絡達人的合作;實施品牌營銷及推廣活動;監督用戶營運及管理私域流量;進行電子商務數據分析及優化業務流程;及提供互相協定的其他線上營運服務。深圳Groland將持續致力於產品研發、生產及供應、品牌發展、產品資質管理及相關資源支援。

訂約方已就其策略合作訂立分階段的商品總值(GMV)目標作爲合作目標:2026年爲人民幣20百萬元;及2027年爲人民幣100百萬元。爲達成上述目標,訂約方將共同制定營運規則、營銷策略及資源投資計劃。GMV目標爲合作發展目標。然而,諒解備忘錄訂明,倘業務夥伴於任何評估季度之實際已結算GMV低於相應季度目標之70%,或倘2026年之已結算GMV總額低於人民幣14百萬元,則深圳Groland保留權利單方面終止諒解備忘錄,且無須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在業務夥伴達成GMV目標並遵守所有訂明條件的前提下,深圳Groland擬優先與業務夥伴就以下合作機會進行討論:就Groland主要線上渠道的持續合作;爲Groland即將推出的新產品及其相關耗材提供優先營運支援;優先參與與新平臺、渠道及市場相關的項目;及其他長期合作安排。各相關討論將於未來磋商中進行,以在公平商業條款基礎上建立正式合作框架,且各項合作機會均須以最終合約協議爲準。

訂約方承諾於諒解備忘錄日期起30日內(「獨家期」)完成正式合作協議之磋商。倘訂約方因任何原因未能於該指定期限內訂立正式合作協議,諒解備忘錄將自動終止。於獨家期內,業務夥伴同意不會就AI梳及其耗材產品構成競爭之線上電子商務營運,與任何第三方進行磋商或訂立任何意向書或協議。

業務夥伴爲一間於中國注冊成立的公司,專注於內容營銷、直播營運、用戶獲取及增長,以及於抖音及天貓等主要平臺的電子商務銷售,並於管理線上渠道方面擁有豐富經驗。業務夥伴爲獨立第三方。

董事會認爲,戰略合作將加快商業化進程及擴大規模。深圳Groland具備產品技術、制造能力、監管知識及品牌資產方面之專業知識,而業務夥伴則貢獻成熟的數碼營銷策略、平臺營運、網絡達人資源及數據分析能力。透過分擔責任並聚焦各自核心優勢,訂約方旨在降低市場進入風險、提升資源效率,並促進可持續增長,以建立Groland爲中國領先的AI頭皮護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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