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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ON GROUP(01222.HK)、位元堂(00897.HK)出售深圳工業用地及廠房,預期收益約4654萬港元

新時空 · 2026/07/17 08:18 · 孫佳怡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宏安集團與位元堂7月16日聯合公告,位元堂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作爲賣方,以人民幣9980萬元(約1.15億港元)向買方出售持有深圳坪山物業的目標公司冠尊(深圳)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權,該物業包括一幅約1.1萬平方米的工業用地及一幢廠房、兩幢宿舍樓,獨立估值約9930萬元人民幣;交易構成雙方主要交易,宏安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審批,位元堂已獲持股72.71%的宏安附屬公司書面批準,預期完成後雙方將各錄得收益約4654萬港元,位元堂擬將所得款項用於一般營運資金。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宏安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22)及位元堂藥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897)7月16日發布聯合公告,披露有關出售目標公司之主要交易。

於2026年7月16日,賣方(位元堂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買方訂立買賣協議,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持有該物業之目標公司之全部已發行股本。目標公司出售事項之代價爲人民幣99,800,000元(相當於約115,440,000港元)。於出售事項完成後,宏安集團及位元堂集團將不再持有目標公司之任何股份。

由於宏安及位元堂各自就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75%,訂立買賣協議構成宏安及位元堂各自之主要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申報、公告、通函及股東批準規定。

宏安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批準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通函預期將於2026年8月24日或之前寄發。位元堂已接獲宏安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Rich Time Strategy Limited(持有810,322,940股位元堂股份,約佔72.71%)之書面批準,以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批準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以代替將於位元堂股東大會上通過的決議案。

代價將分兩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幣10,000,000元於籤署買賣協議後5個營業日內支付至公證處監管賬戶;第二期人民幣89,800,000元於取得股東批準後支付。完成股份轉讓登記後,人民幣3,000,000元將留存於公證處監管賬戶作爲保留金額,爲期兩年。

目標公司爲冠尊(深圳)商貿發展有限公司,爲該物業之登記、合法及實益擁有人。該物業位於深圳市坪山區坪山街道大工業區1號路6號,包括一幅地盤面積約11,026.83平方米(地塊編號G12204-0252)的地塊及一幢廠房和兩幢宿舍樓。據獨立估值師初步指示性估值,該物業於2026年5月31日之市場價值約爲人民幣99,300,000元。

目標公司於2026年6月30日之未經審核資產淨值約爲人民幣46,300,000元(相當於約53,560,000港元)。待核數師審閱及確認後,預期於完成時,宏安集團及位元堂集團均將錄得收益(經扣除相關開支及費用後)約爲46,540,000港元。位元堂集團擬將出售事項之所得款項淨額用作一般營運資金及營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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