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17日,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375)宣布,中鼎開源(作爲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及基金管理人)、中原金象(作爲普通合夥人及執行事務合夥人)、金象接力基金(作爲有限合夥人)及洛陽文旅基金(作爲有限合夥人)已訂立合夥協議,擬設立河南象鼎數字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暫定名)。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爲人民幣104百萬元,其中中鼎開源認繳人民幣20百萬元,佔約19.23%。合夥企業將定向投資於目標公司,成立後不會成爲本公司的附屬公司。
合夥企業基金存續期限爲五年,自全體合夥人首次繳付出資到達基金託管賬戶之日(交割日)起計,首三年爲投資期,其後兩年爲退出期,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予延長。各合夥人認繳出資額分別爲:中鼎開源20百萬元(佔19.23%)、中原金象1百萬元(佔0.96%)、金象接力基金45百萬元(佔43.27%)、洛陽文旅基金38百萬元(佔36.54%),首期實繳出資總額亦爲人民幣104百萬元。合夥企業擬定向投資於目標公司,以股權受讓方式取得相應股權;目標公司爲洛陽文旅集團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智慧文旅、旅遊服務及相關數字化業務。
收益分配方面,可分配收入首先100%向各出資合夥人分配直至累計分配總額等於其實繳出資額;剩餘部分作爲基金投資收益,合夥企業年化收益率低於6%的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高於6%以上部分爲超額收益,其中20%由執行事務合夥人中鼎開源與中原金象按60%:40%比例優先分配,剩餘80%由全體合夥人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存續期內,按實繳出資額減已退出項目投資本金乘以0.72%的方式向中鼎開源計提管理費,按0.48%向中原金象計提執行事務合夥人報酬;延長存續期間,中鼎開源不收取管理費,中原金象不收取執行事務合夥人報酬。
香港上市規則涵義方面,於本公告日期,中鼎開源爲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河南投資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2.05%,爲第一大股東;金象接力基金由中原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資產全資附屬公司)及中原金象持有99%和1%合夥權益,據此中原金象及金象接力基金均爲本公司關連人士,訂立合夥協議及其項下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關連交易。由於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均低於5%,有關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目標公司於2024年度及2025年度經審核除稅前淨利潤分別爲人民幣負2,437,240.26元及2,973,503.88元,於2026年6月30日未經審核資產淨值爲人民幣151,816,0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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