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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醫藥(01011.HK):仲裁裁決需支付約9200萬元,公司已啓動申請撤銷程序

新時空 · 2026/08/19 08:01 · 林敘然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18日,泰凌醫藥(01011.HK)內幕消息公告,公司收到貿仲委仲裁裁決,需與連帶方合計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約9200萬元;公司對裁決持有重大異議,已啓動申請撤銷程序,付款義務尚未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18日,中國泰凌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011)發布內幕消息公告,公司於2026年7月20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26〕中國貿仲京裁字第1519號仲裁裁決。該仲裁事項源於公司2020年與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主體籤署的2020年資產交易項目項下的擔保安排,相關股權轉讓已於2020年完成交割。

公告顯示,裁決裁定公司及相關連帶方合計需支付違約金、相關費用及仲裁分擔款約人民幣92,000,000元。公司對該裁決持有重大異議,已委聘合規法律服務團隊啓動申請撤銷裁決等法定程序。目前裁決仍處於可依法申請撤銷的法定周期內,相關付款義務尚未進入強制執行階段;集團正結合連帶方的責任分擔安排及已完成破產重整主體的責任邊界,對潛在財務影響進行審慎評估,日常營運及現金流維持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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