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空訊:2026年9月24日,杭州順豐同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9699.HK)公告,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深圳順豐智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智聯)與深圳順豐泰森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順豐泰森)訂立2026年無人車租賃框架協議,據此,深圳智聯作爲出租人同意向順豐泰森及/或其聯系人作爲承租人出租無人車。該協議爲框架協議,順豐泰森及/或其聯系人可據此於協議期限內通過下達具體租賃訂單不時向深圳智聯租賃無人車,協議期限自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據公告,順豐泰森應付租金將按月結算,參考相關車型的適用月度單位租金計算,該等費率因車型而異,通常介乎每月每臺人民幣1,500元至人民幣5,000元之間;順豐泰森應付租金不低於獨立第三方可比同類車型的市場價格。該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於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爲人民幣28.5百萬元,該上限根據順豐泰森及/或其聯系人預計於整個租賃期內租賃的預估無人車數量及組合,以及相關車型的預計月度單位租金釐定。
關於上市規則涵義,順豐泰森爲公司控股股東之一,因此爲公司關連人士;深圳智聯爲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因此爲同城集團成員公司,故該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該等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76(2)條項下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準的規定。
公司表示,深圳智聯定位爲提供無人車與運力服務一體化解方案的公司,該協議於同城集團與順豐集團資源共享及協同發展的背景下訂立,將使同城集團引入順豐集團作爲深圳智聯的基石客戶,有助於深圳智聯在與上遊無人車企談判時處於更有利位置以實現規模經濟,並深化雙方在最後一公裏配送領域的合作模式。耿豔坤先生、李菊花女士、李秋雨先生及孫海金先生已就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新時空聲明: 本內容爲新時空原創內容,復制、轉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內容,須注明來源“新時空”或“NewTimeSpace”。新時空及授權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確保數據準確可靠,但不保證數據絕對正確。本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交易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