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空訊:2026年10月19日,翰森制藥(03692.HK)公告,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上海翰森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恆邦藥業有限公司及Hansoh Bio, LLC(統稱「翰森」),於2026年10月17日與F. Hoffmann-La Roche Ltd(「羅氏」)訂立戰略合作及許可協議。本次戰略合作涵蓋由一系列抗體-藥物偶聯物(ADC)項目組成的組合,包括兩個翰森臨牀前ADC項目,以及多個由羅氏提議靶點、依託翰森自有ADC技術平臺開發的ADC項目。
公告顯示,根據合作協議,翰森將主導該等項目的早期開發,最晚至完成全球Ia期臨牀試驗;羅氏將負責於全球(不含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和臺灣)進一步開發該等項目;翰森保留於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和臺灣開發、注冊和商業化該等項目的所有權益。翰森將獲得4億美元首付款及1.1億美元一周年付款,並有資格根據該等項目開發、注冊和商業化進展收取潛在超過150億美元裏程碑付款,以及基於未來潛在產品銷售的分級特許權使用費。
公告指出,翰森擁有選擇權以指定最多兩個項目並參與其於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和臺灣以外地區的開發,作爲該等投入的回報,有資格就該兩個項目在美國的商業化獲得額外收益。羅氏爲於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的Roche Holding AG的子公司,1896年在瑞士巴塞爾成立。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羅氏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獨立於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且與彼等並無關連;合作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的收益性質交易,並不構成任何須予公布交易或關連交易。合作協議須受慣例成交條件約束,包括美國《哈特-斯科特-羅迪諾反託拉斯改進法》規定的適用等待期到期以及任何必要的監管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