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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物業(06666.HK):要約人以40.26億港元收購51.016%股份,將提每股0.8359港元全面要約

新時空 · 2026/10/30 07:51 · 林敘然
2026年10月30日,恆大物業(06666.HK)公告,清盤人(賣方代理人)與要約人Everest Holdings I Limited於10月28日訂立購股協議,以40.2613億港元出售5,515,229,000股(佔51.016%);完成後須按每股0.8359港元提出無條件強制現金要約,股份10月30日復牌。

新時空訊:2026年10月30日,恆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666)與要約人Everest Holdings I Limited刊發聯合公告,清盤人(作爲賣方代理人)與要約人於2026年10月28日(交易時段後)訂立購股協議,要約人有條件同意收購合共5,515,229,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約51.016%,總現金代價爲4,026,133,469.90港元。

公告稱,賣方爲中國恆大(涉及147,155,000股,佔約1.361%)及CEG Holdings(涉及5,368,074,000股,佔約49.655%);每股銷售股份價格分別爲0.8359港元及0.7271港元,合計對應上述總代價。

公告指出,完成後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將持有5,515,237,500股股份(約佔51.016%),須按收購守則規則26.1就全部已發行股份提出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要約價爲每股0.8359港元,要約人不會提高要約價。該要約價較2025年9月10日收市價0.920港元折讓約9.1%、較最後交易日收市價1.185港元折讓約29.5%,較每股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約0.16港元溢價約409.0%。

公告稱,假設要約獲全數接納,應付最高總金額爲9,036,672,244.69港元;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並委任浩德融資爲獨立財務顧問,綜合文件須於公告日期後21日內寄發。公司股份已自2026年10月29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並已申請自2026年10月30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