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獲中國證監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的協合新能源(00182.HK)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上市合規性、業務資質及上市方案等事項進行最終核查說明,並由律師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根據要求,公司需嚴格對照相關監管規定,說明公司是否存在境外發行上市禁止性情形。同時,需說明其發電項目是否已取得運營所必要的全部牌照與資質。此外,公司需詳細說明本次以介紹方式上市的具體方案安排,以及為履行已上市地監管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所採取的具體措施。
關於公司治理結構,公司需參照《監管規則》的相關要求,說明其董事通過信托持有公司股份的信托架構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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