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空訊: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於近日就上海精智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事宜發出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反饋意見,監管部門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補充說明並出具法律意見: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要求,全面核查發行人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如有需列表說明代持雙方名稱、代持股權比例、代持起止時間、解除代持方式,並結合被代持方任職情況說明代持形成原因、演變情況、合法合規性、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代持期間被代持方是否屬於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包括是否違反競業禁止規定),並結合上述情況說明控股股東持有的股權是否存在重大權屬糾紛;說明發行人是否存在首發備案前制定、準備在上市後實施的期權激勵計劃及有關情況。
新時空聲明: 本內容爲新時空原創內容,復制、轉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內容,須注明來源“新時空”或“NewTimeSpace”。新時空及授權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確保數據準確可靠,但不保證數據絕對正確。本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交易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