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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晟科技收證監會備案問詢:需補充說明股東關聯關系、股權激勵合規及募資投向等事項

新時空 · 2026/08/24 16:16 · 嚴一鳴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21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司發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要求格林晟科技就持股5%以下股東關聯關系、股權激勵合規、特殊股東權利安排、外資準入、國有股東、全流通股份權利及募資投向等事項補充說明,並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21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司發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要求深圳市格林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reensun Inc.)就H股發行上市備案補充說明有關事項,並由律師核查後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反饋意見要求公司說明持股5%以下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如存在,持股比例是否應當合並計算,超過5%的應當按照5%以上股東穿透核查;說明股權激勵人員構成及任職情況、入股價格公允性、協議約定、決策程序及規範運行情況,參與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屬於法律法規明確不得參與股權激勵的人員,並就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結論性意見;同時說明特殊股東權利安排的完整內容、終止條款及履行的決策程序,是否所有股東達成一致意見、有無糾紛及是否構成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監管要求公司結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版)說明公司及子公司業務、經營範圍是否涉及外資準入限制或禁止領域,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後是否持續符合外資準入政策要求,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詳述業務模式,並說明備案材料中約9.8%全球市場份額的計算依據及行業地位;說明發行人是否存在國有股東及履行國有股標識等國資管理程序的情況;以及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此外,監管要求公司說明募集資金用於擴大建造或收購生產運營基地的具體項目情況、項目所在國別地區及是否涉及境外投資,逐項列示本次募集資金用於境內外投資項目的具體金額及比例,並說明相關審批、核準或備案程序履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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