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麦科奥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需就其股东穿透、股权沿革、业务资质等六大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按照监管指引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上层投资机构的穿透情况,以及主要股东中中国籍自然人的具体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其次,需详细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核查是否存在出资瑕疵,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第三,需说明子公司台州医药办理土地交付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登记备案手续办理进展。
第四,需详细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医学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细胞技术研发等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披露是否已取得必要资质许可,是否涉及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并论证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第五,需按照监管指引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说明发行人顾问邵文姬配偶的基本信息及顾问合同期限,并对员工持股计划中包含的外部人员入股价格、作价依据及资金来源进行说明,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
第六,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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