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香港(06055.HK)2月13日披露公告,详解其独家卷烟出口业务在相关法规实施后的最新安排。公告显示,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25年9月12日公告的《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已在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设置六个月实施过渡期,自7月1日起须全面遵守。根据该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中烟香港(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是唯一具备向中国境内免税市场出口卷烟国营贸易资格的企业。
为适配法规要求,保障业务持续推进,根据此前订立的框架协议及相关规定,交易对手方(中国烟草总公司旗下卷烟制造商)将与中烟香港订立代理协议,由中烟香港作为代理人,协助其向中烟国际(香港)供应卷烟并出口至境内免税市场,相关代理成本由交易对手方承担,框架协议条款及定价政策保持不变。
此外,中烟国际(香港)已向联交所申请延续现有豁免,且已获联交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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