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719.HK)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氯化钾颗粒《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补充申请。氯化钾颗粒为颗粒剂,规格为每袋含氯化钾1.5g,为处方药。
2023年8月,新华制药与广州艾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本品的生产技术及持有人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广州艾格将氯化钾颗粒的制剂生产批件及商业化权益等所有MAH权益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华制药。2026年3月,公司递交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请,2026年4月获得批准。
氯化钾颗粒用于治疗和预防伴或不伴代谢性碱中毒的低钾血症,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甲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氯化钾销售额约为人民币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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