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乐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乐舱物流,2490.HK)发布公告称,于2026年6月3日,集团就一艘14,000TEU集装箱船舶(船体号H2871)订立售后回租安排。据此,公司附属公司博亚国际海运同意根据转让契据向船东转让有关船舶之造船协议;于船舶交付后,船东将根据光船租赁协议将船舶光船回租予承租人(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租期为自实际交付日期起计120个月,并于租期届满时承担购买义务。
公告披露,转让契据之代价包括第三期款项(金额最高为14,480,000美元)及第四期款项(金额最高为86,880,000美元),当与第三期款项合并计算时,第四期款项不得导致代价超过合同购买价(即144,800,000美元)之70%与市值之60%两者中之较低者。船舶目前由江南造船根据日期为2024年6月6日之造船协议建造,合同购买价为144,800,000美元。
公告指出,该售后回租安排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构成公司的主要出售事项。由于其中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均低于75%,故转让契据及光船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公司已就交易获得Lecang Altitude Limited、Lecang Fantasy Limited、Glorious Sailing Limited、Lecang Shining Limited及Lecang Flourishing Limited(作为317,106,588股股份,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本约55.39%的实益拥有人)发出的不可撤销及无条件书面批准,以代替召开股东大会。一份载有交易详情及集团财务资料的通函预期将于2026年6月25日或之前寄发。
公告还称,船东(Tianjin Green Ocean-V Leasing Limited)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06)的特殊目的公司。根据适用会计准则,出售事项将作为融资交易予以入账,集团总资产及总负债将同时增加约101,360,000美元。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中,约86,880,000美元将用于结清根据造船协议应付予江南造船及中船贸易之船舶建造费用未付余额,约14,480,000美元将用于补充集团内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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