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上海瑞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1835.HK)于2026年6月15日发布公告,于2026年6月15日(交易时段前),公司与刘坤先生订立宁波辰韬转让协议,有条件同意收购宁波辰韬有限合伙权益(占现有合伙人对宁波辰韬基金的资本承担总额约16.99%),总代价为人民币25.0百万元;与刘冬梅女士订立嘉兴实诺转让协议,有条件同意收购嘉兴实诺有限合伙权益(占现有合伙人对嘉兴实诺基金的资本承担总额约44.12%),总代价为人民币15.0百万元。
根据公告,宁波辰韬转让协议项下代价人民币25.0百万元须分三期支付:于所有先决条件获达成后15个营业日内支付人民币12.5百万元;于第一期付款后90日内支付人民币6.25百万元;于第一期付款后180日内支付人民币6.25百万元。代价乃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参考宁波辰韬基金于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净值约人民币165.6百万元,该权益应占资产净值总额约人民币28.1百万元。
嘉兴实诺转让协议项下代价人民币15.0百万元须分三期支付:于所有先决条件获达成后15个营业日内支付人民币7.5百万元;于第一期付款后90日内支付人民币4.5百万元;于第一期付款后180日内支付人民币3.0百万元。代价乃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参考嘉兴实诺基金于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净值约人民币60.5百万元,该权益应占资产净值总额约人民币26.7百万元。
公告指出,由于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过5%但低于25%,故构成上市规则项下须予披露交易。由于刘坤先生及刘冬梅女士各自被视为公司的「视作关连人士」,故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公司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并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收购事项。一份载有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建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件及各目标基金财务资料的通函,预期将于2026年7月3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公告披露,宁波辰韬基金为一间于2018年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投资目标为通过对专注于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领域的公司进行私募股权投资,以实现长期资本增值。嘉兴实诺基金为一间于2022年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投资目标为通过对专注于智能驾驶领域的公司进行私募股权投资,以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将为公司提供机会,通过收购目标基金的有限合伙权益投资于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领域的一系列项目,从而进入高增长科技领域的基金管理业务。这将有助于集团优化其投资组合结构,并把握国家政策支持的新兴产业机遇。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