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埃斯顿(02715.HK)公布,继2026年9月23日就潜在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刊发公告后,公司已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待售股权甲的摘牌申请,提出按挂牌转让底价进行收购。2026年10月27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卖方甲就收购待售股权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对价为人民币21,06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69.608%股权,目标公司仍为公司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继续并入集团财务报表。
公告显示,待售股权甲相当于目标公司19.4574%股权,对价乃参考独立评估师按市场法评估的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人民币101,795万元的19.4574%厘定,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318万元,于合同生效后直接作为部分收购价款,并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人民币14,742万元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双方应于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交接,并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60个工作日内办理权证变更登记。
目标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中国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及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及销售等。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持有其50.1506%股权,卖方丙、卖方甲、卖方乙、南京智能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春雨先生分别持有21.6193%、19.4574%、3.7834%、3.5841%及1.4052%。其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分别约人民币3.72亿元及5.66亿元,除税后净亏损分别约人民币1.09亿元及512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分别约人民币10.42亿元及5.74亿元。
卖方甲为国家制造业基金,持有目标公司约19.4574%股权,为目标公司主要股东,属公司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本次收购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关连交易;由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1%但均低于5%,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公司表示,有关可能向卖方乙及卖方丙分别收购待售股权乙及待售股权丙事项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将在适当时候按上市规则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