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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A转H迎来新进展,极飞科技接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新时空 · 2025/11/11 09:27 · 作者:刘晓雯
备案审核部门关注其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规性、前期A股科创板上市申请撤回的具体原因及影响、其APP等产品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AI大模型业务备案情况、历史行政处罚整改、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业务涉及的外资准入限制,以及参与“全流通”股份的权利状况。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部门近期对计划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农业机器人公司极飞科技出具了备案补充材料要求。该要求首要关注公司资本历程的整体合规性,需就其自设立以来所有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并详细说明前期进行A股上市辅导备案及向上交所科创板提交申请后又撤回的具体情况和原因,需明确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以及相关安排是否对本次港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影响 。

在业务合规层面,问询涵盖了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及广告经营等多个关键领域。极飞科技需说明其与下属公司开发及运营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涉及则需进一步说明所收集和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及数据收集使用情况。同时,要求说明其业务中涉及的人工智能大模型相关技术或服务是否已完成必要的备案程序。对于下属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业务,需说明实际开展情况以及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公司2023年8月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整改措施,以及该事件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也需进行说明 。

内部治理与股权结构的规范性是另一大问询重点。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被详细关注,需要说明离职员工继续持有厦门极力合伙份额的合规性及依据,并对整体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对于期权激励计划中存在的激励对象为外部顾问的情况,需参照相关监管指引进行核查,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员工持股平台厦门极力中由他人代为持有、作为预留激励权益的合伙份额,需明确具体行权条件,并规定若未能在上市前行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应予以注销。此外,还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否涉及外资准入限制受到了严格审视。极飞科技需说明其及下属公司业务范围中包含的“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作物种子经营”等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是否涉及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此外,还需进一步全面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的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

公开信息显示,极飞科技已于2025年9月25日向港交所正式递交上市申请,由华泰国际担任独家保荐人。该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农业机器人企业,2024年在全球农业无人飞机市场份额位居第二。其招股书披露,2025年上半年公司收入为7.45亿元,同比增长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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