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物医药企业时迈药业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国有股东管理程序、历史股权变动合规性及业务外资准入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的具体进展情况。
其次,需详细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价格差异原因,分析是否存在对价异常情形,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意见。
第三,需结合其药物研发的具体技术路线等情况,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是否涉及“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或其他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提供相关判断依据,并论证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实施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第四,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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