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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塔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复杂控制权认定与分拆上市规则

新时空 · 2026/02/09 13:11 · 刘晓雯
新时空讯:智能电动汽车企业阿维塔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历史股权定价与代持合规性、控制权认定重大差异原因、分拆上市规则适用性、股权激励转让公允性、核心技术业务范围、募资用途与程序、外资股比穿透与准入合规性、数据安全管理等多项复杂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进行全面穿透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时空讯:近日,智能电动汽车企业阿维塔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及对价公允性,对1元或零对价转让需论证交易真实性并核查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对同一批次入股价格不一致需说明合理性并评估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同时,需按监管指引对合计持股超过5%的关联方进行核查说明,并核查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其次,需重点解释备案材料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招股说明书披露存在控股股东且上市后将发生变化,此重大差异的具体原因;需结合股东会和董事会历史决议情况、董事会构成、特殊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说明发行人控制权的认定情况;并需明确本次发行上市是否适用《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

第三,需说明福建闽东等股东分多次向股权激励平台转让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就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同时,需说明离职人员从股权激励计划中办理退出手续的进展,评估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需结合自动驾驶等核心技术或动力系统等主要产品,说明公司是否涉及测绘、导航、遥感、锂电池等相关业务;说明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境内外占比,是否涉及境外募投项目及应履行相关境外投资程序;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诉讼案件最新进展及其对经营和发行的潜在影响。

第五,需逐层穿透核查发行人现有股东直至最终权益持有人中是否存在外资,详细说明外资股比的计算方式,并论证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以列表形式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完整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并核查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领域。

第六,需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等产品的情况,是否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信息类型及安全保护措施,披露用户信息规模、数据使用情况及上市前后数据安全安排。

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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