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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和兴境外上市备案获反馈,涉及股权变动、新增股东定价、员工持股平台等五方面问题

新时空 · 2026/04/17 19:38 · 刘晓雯
新时空讯: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就天地和兴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事宜发出补充材料要求,涉及历次股权变动合规性、新增股东入股定价及税费缴纳、期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平台、外商投资准入、“全流通”股东持股权利状态等五方面问题。

新时空讯: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于近日就天地和兴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事宜发出补充材料要求。

根据反馈意见,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出具法律意见: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利益输送,出资合规性及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提交备案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股权转让环节税费缴纳情况,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合计持股比例。

是否存在首发备案前制定、准备在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天津兴远和天津兴辉中未授予份额的处置安排。

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上市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上述反馈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的常规问询,公司及中介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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