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广东丸美生物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补充说明其境外子公司所涉及的境外投资(ODI)、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其历史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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