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玛冀电子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历史股权变动合规性、历史代持全程核查、员工激励外部人员安排、外资准入合规性、境外投资程序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补充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评估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或利益输送情形,核实实缴出资情况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其次,需补充说明历史沿革中股权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指引进一步说明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三,需说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员是否均为公司员工,说明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核查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外部人员,需说明其入股原因及背景、入股价格、作价依据、资金来源,如入股价格与员工相同或接近,需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并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份额或未授予的份额。第四,需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第五,需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第六,需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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