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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讯技术:证监会就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要求补充材料,五方面问询股权沿革、员工持股、外资准入及全流通股份等事项

新时空 · 2026/10/10 16:13 · 孙明哲
2026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紫讯技术被要求就股权沿革与定价公允性、员工持股及期权激励、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合规、核心专利技术及应用场景、拟参与「全流通」股东股份权利瑕疵五个方面补充材料,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新时空讯:2026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紫讯技术(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紫讯技术)被要求就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事项补充材料,并由律师核查及出具明确法律意见。此次共提出五项要求,涵盖股权沿革合规性、员工持股与期权激励、外资准入、核心专利技术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瑕疵。

具体而言,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股份)转让的定价依据、实缴出资情况,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或出资方式瑕疵,所涉外商投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法律法规禁止持股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情形,并就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第2号》,说明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背景、人员构成、价格公允性及决策程序,如涉及外部人员参与须说明其入股价格、作价依据与资金来源,并详细说明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设置预留权益。此外,公司须列表说明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版)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以通俗语言详述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专利技术、应用场景及具体功能,说明多家控股子公司无实际对外开展经营业务的原因,并补充说明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