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548.HK/600548.SH)發佈公告,就其全資子公司深圳高速環境有限公司投資藍德環保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業績承諾補償事項披露最新進展。
公告稱,環境公司近期收到深圳國際仲裁院下發的兩份裁決書:其壹是裁定業績承諾方需向環境公司無償轉讓所持有的藍德環保共計約1953.47萬股股份,並補償律師費85萬元;其二是駁回業績承諾方提出的僅承擔1%責任並要求返還已補償股份的全部仲裁請求。
本次仲裁源於藍德環保在2020至2023年業績承諾期內未完成承諾業績目標。深高速表示,公司將繼續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推動業績承諾及補償條款的履行,並做好藍德環保的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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