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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祿集團(01196.HK):擬攜手資深業者高煉惇進軍手遊業務,三年盈利目標6億港元涉及發行6000萬股代價股份

新時空 · 2026/02/06 21:51 · 吳澤宇
偉祿集團(1196.HK)公告與擁有逾20年手遊行業經驗的高煉惇訂立戰略合作諒解備忘錄,擬通過VIE架構收購目標公司進軍中國手遊市場,目標集團需在三年內達成不少於6億港元的稅後凈利潤目標,代價為向高先生配發6000萬股新股,並設有投資回轉機制。

新時空報道:偉祿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96)於2026年2月6日公告,於2026年2月6日(聯交所交易時段結束後),公司與高先生就集團擬就發展手機遊戲發行及運營業務與高先生所建立之戰略合作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

根據公告,高先生於手機遊戲行業擁有逾20年經驗,在引進海外手機遊戲到中國市場發行及營運方面具有豐富的專業經驗。自2011年至2025年期間,彼擔任壹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手機遊戲發行公司總裁之職,專責監督手機遊戲業務板塊。

建議收購事項方面,在完成可變權益實體安排的搭建及營運公司已取得手機遊戲業務所必需獲得的牌照後,集團將與高先生訂立壹項買賣協議,以收購目標公司(將於香港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目標集團及營運公司將成為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其財務狀況及業績將基於可變權益實體安排並入集團的財務報表。

公告披露,雙方已原則上協定盈利目標:緊隨建議收購事項完成後的三年期間內(目標期間),目標集團應達成除稅後凈利潤總額不少於6億港元,分別如下:於目標期間第壹年及第二年,各不低於2億港元的年度除稅後凈利潤;倘於目標期間內任何年度未能達成上述年度目標,則目標期間可額外延長多壹年至合共四年(延長目標期間),惟在延長目標期間內,目標集團的除稅後凈利潤總額不少於6億港元,且在第四年應達成不低於2億港元的年度除稅後凈利潤。

作為高先生同意上述達成盈利目標的代價,公司擬向高先生(或其代名人)配發及發行60,000,000股新股份(代價股份),預期將根據公司的壹般授權發行。買賣協議將包含壹項回轉機制,其中規定目標集團如未能達成盈利目標,集團將擁有單方面的絕對酌情權要求退出其於目標集團的所有投資。

獨家排他條款方面,高先生同意,自諒解備忘錄日期起計10個月內(或雙方另行書面同意之其他期限),不會直接或間接就手機遊戲業務及/或諒解備忘錄項下擬進行的交易與任何第三方進行磋商或交易。

董事會強調,諒解備忘錄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包括建議收購事項)可能亦可能不會進行,而且於本公告日期,訂約方尚未就此訂立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建議收購事項(如落實)可能構成公司壹項須予公佈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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