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空訊: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00165.HK)3月2日發布公告,於法昌先生由於工作變動,已辭任董事會主席及非執行董事,以及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戰略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於先生確認與董事會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有關其辭任的事宜須知會股東及聯交所。董事會對於先生任職期間作出的寶貴貢獻致以衷心感謝。
董事會同時宣布,林春先生由總裁調任爲董事會主席,並獲委任爲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
林春先生,55歲,現任本公司執行董事,亦爲執行董事委員會主席、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成員及戰略委員會成員。彼爲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擁有30年金融行業從業及管理經驗,曾於光大金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等擔任管理職務。林先生於2024年1月加入董事會。
公告另宣布,由現年55歲的執行董事兼副總裁潘劍雲先生代行本集團總裁職責,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
潘劍雲先生爲執行董事兼副總裁,代行總裁職責,亦爲執行董事委員會及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成員。彼同時擔任中國飛機租賃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英利國際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及非獨立主席及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潘先生於2025年3月加入董事會,持有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浙江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及復旦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作爲執行董事,潘先生沒有收取董事酬金,就副總裁職務享有年薪144.01萬港元及酌情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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